以人為本將成為城市規劃的重心
當前中國正處在轉型期的探索階段。城市規劃領域也在這一歷史潮流中提出了“以人為本”的規劃理念。這一理念將對中國未來的城市規劃產生哪些影響?它如何與我國的制度改革、城市化進程和建設和諧社會結合起來?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城市規劃與管理系主任葉裕民教授。
記者:中國城市規劃要從“以物為本”向“以人為本”轉變,您是否同意這一說法?什么是“以人為本”的規劃理念?
葉裕民:這一說法高度概括了中國城市規劃當前轉型發展的方向和目標,即從以前的物質規劃、技術規劃轉向以人為本的城市規劃。
一個城市“人的需要”首先表現為公共利益的需求。新時期規劃要由原來的經濟增長導向向公共利益導向轉型,把城市發展的長遠利益、整體利益放在首位,在規劃中為各階層參與并分享城市發展的成果提供空間載體和路徑。特別是要在規劃中關注低收入階層、外來農民工階層利益上升的通道。
具體而言,“人的需要”首先是指人的社會性需要,比如人的住房要求。長期以來流動人口在城市得到了就業崗位,但居住需求沒有得到解決。以物質和技術為導向的城市規劃增加了工廠用地、商業用地、政府管理用地和當地戶籍人口的居住需求用地,而忽視了以農民工群體為代表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性需要,導致了大量的農村非法建筑問題和城中村問題,也是中國流動人口長期居無定所的重要原因。
“以人為本”的理念還體現在對生活性物質空間和人的生活品質的關注中。在物質規劃理念的導向下,以前的規劃服從于經濟發展需要,較多地關注經濟性基礎設施,較少關注生活性基礎設施,包括教育設施、公共醫療設施、體育設施、文化設施等。大部分基礎設施規劃與管理是按照戶籍人口數量規劃的,沒有考慮新增流動人口的需求,由此帶來大部分城市生活性基礎設施短缺和過度擁擠,降低了居民生活質量。
以人為本的規劃要求照顧到城鄉全體居民發展的訴求。2007年《城鄉規劃法》出臺,已經將中國規劃廣泛而普遍地由城市向鄉村延伸,但是,總體看來,目前的鄉村規劃大部分是“微型城市規劃”,缺乏根據鄉村特點對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作總體安排,特別是普遍的就鄉村論鄉村,如何在統籌城鄉發展的框架下去謀求農村現代化,謀求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福利的增加,還是一個需要加強研究和關注的最大課題。
編輯: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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