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優秀城市設計案例與實施分析
二、城市設計的實施
城市設計的方法一般與城市規劃一樣,需經過調查研究,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進行城市布局和各專業的規劃,同樣需要通過方案比較,最后確定定案。由于城市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有機體,因此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一樣也需要不斷調整和補充,是一種動態規劃,或稱為“滾動式規劃”。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不同的是,城市設計是一個三度空間的規劃設計。當然從城市總體布局開始到詳細規劃乃至修建設計,都要考慮城市空間形態,力求體現出城市的性質和特點,反映出民族性、地方性和時代性。結合國內外經驗,在城市設計中要做好以下幾點。
1.做好幾項規劃
城市設計既然要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有秩序的空間環境,就必須深入地了解社會、研究社會。因此城市設計應做好城市功能規劃、經濟規劃和社會規劃,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城市空間環境的規劃設計。在當前深化城市體制改革的形勢下,作好這幾項規劃尤為重要。在資本主義社會,新城建設、舊城更新,都與整個社會經濟的盛衰息息相關。當前在我國,城市功能、城市經濟體制和城市社會都處在急劇變化之中。例如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外資引入、旅游事業發展、城市流動人口劇增、第三產業發展等等都沖擊著原有的城市規劃原則,也給城市環境空間設計提出不少新的要求,再加上改革開放所帶來的人們觀念形態包括審美觀念的改變,都反映到建筑和城市設計上來。因此要做好變革中的城市功能規劃、經濟規劃、社會規劃,這些都充實了城市設計的內容,否則城市設計成為一種空間構圖游戲,只能墻上掛掛。當然,一個好的、切合實際并具有豐富想象力的城市設計,又會啟發促進城市經濟社會規劃的發展和完善,并吸引 國內外投資者前來開發。
2.注意綜合效益的平衡
綜合效益是城市規劃和設計的目的,也是實現規劃設計的前提。綜合效益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三者之間應該平衡,但在工作實踐中常常出現矛盾。在當前我國經濟還比較落后的情況下,建設部門急于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往往忽視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而規劃部門,又常常從長遠利益出發,不注意必要的經濟效益。這種例子屢見不鮮。如在重點風景區內建高層旅館,破壞了環境景觀;過多的旅游設施侵占了文物保護用地,破壞文物古跡及其周圍環境;在交通性干道上過份密集地布置商業網點影響城市交通;大量興建高層樓房破壞舊城傳統風貌等等。但反過來不講求經濟效益,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開發和保護,也使保護成了一句空話。因此城市設計需要因地制宜,做好綜合效益的平衡。如北京什剎海歷史文化風景游覽區的城市設計工作,在西城區、什剎海整治指揮部和公園管理處密切配合下,堅持保護整治、開發、管理相結合的方針。每開發一處景點都使之既發揮經濟效益,又修復古跡,并在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方面均有所收獲。同時將經濟收入轉化為進一步保護開發的資金,使之形成良性循環。城市設計堅持這一方針,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什剎海歷史文化風景游覽區是面積大(146公頃)、內容多(有古跡、園林、商業、居住等)、歷史悠久的地區,區內機關、工廠、學校、商店、民居都有大量翻建任務,變化是不可避免的。城市設計需對這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應加以研究,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盡可能將這些翻建任務納入規劃設計軌道,使其功能上符合長遠規劃的要求,體量風貌上與環境協調,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在城市中心區、文物古跡區、風景旅游區或具有歷史價值的舊城區的城市設計中,應更多地注意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不然會給國家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在城市外圍經濟特區、新開發區則應重視經濟效益,務求每一平方米用地發揮最大效益。此外,還要重視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因為地下空間也是城市的重要資源,它對改善大城市交通,豐富商業活動,繁榮經濟,增強城市防御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由于我們經濟技術條件的限制,還不可能大量開發地下空間,但城市設計應高瞻遠矚,作好這方面的規劃設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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