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為什么城市化離不開農地農房入市
這些年觀察城鄉經濟,筆者關注的重點是轉讓權。《城鄉中國》從(2012年3月)起筆持續兩年半,陸續把所見所思寫了下來,為日后進一步研究作鋪墊。寫到《城鄉中國》的下冊(專欄50-100),曾專辟一節辨析涉及農地農房轉讓權的一些認識。其中,回應了華生的“誤區”指責,點評了他提出的“建筑無自由”論和“土地配置靠規劃、不靠市場”論,也引出他的數篇反駁。為趕出版周期,惟有在書稿交卷后再來作復,以就教于對此感興趣的讀者。
何來“人的城市化”
先從問題說起。據華生自述,“2001年初,我也是從農民進城打工和戶籍制度改革出發,開始著文提出和研究人的城市化問題,提出農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市化的核心”(見華生,“小產權房合法化,會不會天下大亂”。下文如無特別標注,引用華生文蓋出自此文和“土地制度改革六大認識誤區”、“土地制度改革的焦點分歧(上)”、“土地制度改革的焦點分歧(中)”、“現代社會中的土地開發建主權問題”、以及“農地農房入市:陷阱與跨越”等六篇論爭文章。均見http://blog.sina.com.cn/huasheng)。這里冒出一個命題——“人的城市化”。至于當年怎么提出,以及是不是還有別人更早提出,我沒有查證。從現在的情況看,不論原創誰屬,“人的城市化”早已鋪天蓋地,在輿論中占據了“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地位,無論政府文告、兩會議題、領導講話還是熱門話題,“人的城市化”無處不在。
只是,這個炙手可熱的“人的城市化”,是不是真的就構成當下我國城市化要面對的“核心”問題?容我講點不同意見吧。實不相瞞,第一次聽到這個“術語”——不是從華生那里——我就覺得有點別扭。“城市化”(urbanization)的定義是“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上升”,其內涵是伴隨著經濟增長,更多農村人口轉為城市人口。如此,“城市化”本來就是、也只能是“人的城市化”,為什么非要疊疊加重重,再來一個“人的城市化”呢?
這里有一個特殊的中國背景。以我所知,最早提出這個問題的是文貫中教授。貫中是上海人,從小耳聞目睹,對老上海(浦西)高密度的大都市生活有很深的感受,后來對比浦東開發,發現浦西、浦東的城市化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后者的特征是大片土地快速劃入城市新區,但吸納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生活的速度卻相對較慢(更為系統的闡釋,見文貫中近著《吾民無地:城市化、土地制度和戶籍制度的內在邏輯》,東方出版社2014年版)。受他啟發,有研究者拿數據查驗,發現全國情況也如出一轍,都是本來意義上的城市化——農村人口轉為城市人口——在速度上敵不過“把大片農村土地劃入城區”。于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就流行了開來。
其實,大片農村土地過于快速地被劃入城區,是始于上世紀80年代的漸進改革未能持續推進的一個產物。比較而言,我國勞力由鄉轉城的市場化程度較高,但土地房屋合法轉城的市場化程度極低。當勞力大規模流動、集聚之際,城鄉間的土地配置卻依然在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權力壟斷,為“土地城市化”裝上了一部超強發動機。在城市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城鄉收入差距拉大、土地和空間資源配置浪費、影響財政安全的過度負債、涉土權力腐敗猖獗以及一些地方官民沖突加劇等諸種麻煩,也接踵而來,揮之不去。
問題的癥結所在,是改革停滯。從實際情況看,把大片農村土地劃入城區的動力異常強大,但為進城農民提供合法居住空間的努力微不足道。如果不遏制這個勢頭、通過深化改革從根本上拆除這架不斷驅動與民爭利、官奪民產的畸形發動機,“人的城市化”就永遠不可能與“土地城市化”自動匹配。回避實質的體制障礙和繼續改革的議題,“人的城市化”云云,不過是一句永遠不錯的空洞口號。
退一步,即使單獨討論“人的城市化”,當務之急是保住進城農民的落腳之地。從我國的情況看,上世紀80年代的改革沖開了城鄉隔絕的大門,1983年中央1號文件“允許農民自帶口糧進城鎮務工經商”,開啟了農民合法進城的大門。隨后,一系列商品化改革,使進城農民可以從市場購得糧食、副食、日用百貨、電器家具,也能購入交通、通訊等多種服務,過去因農民身份遭歧視、因而在城鎮得不到生活必需品的那一頁,總算翻過去了。
住的麻煩比較大。像城里人一樣,進城農民工生活成本中最大的一項就是“住”。要是無從落腳,城里的機會再好,對農民也沒有意義。今天大數2億進城農民,按統計口徑是“戶籍在農村、但常年(6個月以上)居住在城鎮”的人口。換言之,這2億進城農民已經常年住在了城鎮。他們是怎么解決“住”的問題的呢?觀察表明,除了小部分住工地工房,更小到不成比例的住進了城市商品房以外,大部分進城農民工住在“城中村”、城鄉接合部以及城市郊區,基本上靠當地農民提供的物業,才得以落腳。這部分“農民的物業”,法律地位不明,常常都有被漫天飛舞的“非法帽子”砸中的危險,所以物理形態差強人意,投資改善的意愿受阻。不過,正是這些城鎮內外的“農民物業”,承載著大批進城農民“初級階段的城鎮化”。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對改善進城農民居住條件的呼吁、建言和政策設計,沒有人不贊成。不過有一句話要先吐為快:在意愿的、承諾的、預言的改善措施尚沒有切實落地之前,請不要以任何理由損毀當下實際上承載著海量進城農民的“農民物業”。政府有能耐以更低的成本為進城農民提供更好的住處,值得期待,但面對數以億計、實際上已常住在城鎮的農民工,倘若最理想的住處尚未足額提供,現有的落腳之地卻被聽起來宏偉的龐然大計給毀了,那豈不是雞飛蛋打、兩頭落空?
華生的路數很特別。他不但看不到“人的城市化”與“農民物業可轉讓”之間的明顯關聯,還生生把兩者對立起來。請看,“在這里最錯誤的,就是把人的遷徙自由這個城鎮化的核心偷換為本地農民土地的開發自由”——此君真有出口成章之才,似乎不用“偷換”這種字眼,就不足以表達他自己獨掌天下全部真理的份量。那也好吧,既然有人如此大度地給出一個喜怒笑罵的機會,卻之不恭,我等就不妨在某些不得不進行的乏味討論之余,舒展一下。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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