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制頻道 → 法制在線 ![]() |
|
菏澤花農狀告北林大教授剽竊(圖)
日期:2008-11-12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李罡 我要評論()
■新品牡丹北京安家 林大獲得品種權 趙弟軒在起訴中稱,他于1996年10月發現的牡丹新品種被他自定名為“秋牡丹”。2002年4月通過中國花卉協會牡丹芍藥分會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冠名為“傲霜”。2002年6月25日在《中國花卉報》上進行了公示。 2002年11月,由趙弟軒和其父親以及北京林大教授成先生等6人出資組建了北京世紀牡丹園藝科技開發公司。 趙弟軒說,為了秘密培育“傲霜”,2003年他分兩次將242棵“傲霜”種苗,從菏澤遷移到北京郊區小辛莊、馬池口的世紀牡丹園藝公司基地種植。這期間成教授指派其學生挖走了“傲霜”種苗10余株。2008年4月,身在菏澤老家的趙弟軒突然得知,北京林業大學取得了國家林業局頒發的《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新品種名稱為牡丹“傲霜”,培育人為成仿云和趙弟軒。 趙弟軒認為林業大學和成教授都不是牡丹新品種“傲霜”的培育人,也沒有“傲霜”的品種申請權和品種權。林業大學和成教授把牡丹“傲霜”申請成自己的植物新品種,是剽竊別人的成果,侵犯了趙弟軒的合法權利。據此請求法院判令植物新品種“傲霜”的培育人為趙弟軒;確認“傲霜”的品種申請權、品種權由趙弟軒享有。 昨天休庭時,趙弟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們就是利用我們這些土專家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差,搶先申報了‘傲霜’的植物新品種權,把別人的東西說成是他們的。我覺得被告的這種做法與其名牌大學和著名教授的身份不符。” 中國風景園林網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特供中國風景園林網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熱點推薦
企業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