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和《江西省林業廳關于開展創建省級濕地公園活動的意見》要求,省林業廳組織有關專家對南豐潭湖濕地公園建設總體規劃進行了認真評審。9月28日,省林業廳下發通知,同意南豐潭湖開展省級濕地公園創建工作。
南豐潭湖省級濕地公園的創建,將堅持“保護優先、科學修復、合理利用、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嚴格按照省林業廳批準的濕地公園建設總體規劃組織實施。該縣將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對濕地公園創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管,高標準建設省級濕地公園,提高潭湖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水平。